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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两票制”有变 风云已起
时间:2017-12-15 13:44      来源:      点击:0次       打印

事情说变就变,一觉醒来,又有一省宣布,暂停境内药品国内总代视同生产企业。曾经为医药行业立下汗马功劳的国内总代,地位似乎趋向边缘,变得越来越尴尬。

曾经心存的突破政策边界、地方保护,或许只是痴心妄想。而那些阻碍两票制的做法,或要被扫荡了!种种迹象表明,国家“两票制”也要迎来调整了吗?

国内药品总代被“驱逐”

12月6日,云南卫计委发布通知,宣布即日起暂停执行“境内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通知落款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

这意味着云南两票制抹去了“内”字,回归到全国大势: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或直接从境外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的代理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虽然通知很短,但是云南卫计委的决定绝非草率,而且蕴含深意: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对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并已经过研究。

同样回归大方向的还有重庆市。10月16日,重庆也宣布调整两票制,将“境内外药品国内总代理”调整为“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

目前来说,还有广西尚存“境内总代视同生产企业”的条款。有论者预测,在全国普遍废除这一条款的趋势下,广西对两票制的调整也是迟早的事情。

事实上,境内药品国内总代在国家级文件上早被“驱逐”,只是下面部分省份出了一些小出入,现在的调整也只是遵循国家的意思。业内人士预测,国内药品总代在药品交易链中失去了上下的链接关系,将腾出大空间给药企自建的营销团队,又或者国内药品总代转型而成的销售团队。

低价药不受两票限制

两票制从诞生时起,便从不缺少话题。一边是结果惊异。比如,近日江苏公布“两票制”审核认定结果,上海医药、华润三九、成都地奥、江中制药等16家集团及其集团企业未通过认定,主要原因是集团母公司对下属相关子公司持股比例<50%。

另一边是剑走偏锋。比如安徽发布意见稿,对纳入省级挂网采购低价药清单目录管理的药品不受“两票制”限制。据了解,不受“两票制”限制的品种达到约700余种。

此外,山东青岛也出奇招。一年内无违反两票制规定,且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采购政策、药品按时配送率达到95%以上、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的流通企业,以及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的医疗机构,实行“两票制”免检。事实上,这也是山东省的做法。

再有就是,海南两票制还有按药品来界定的条款,具体为: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每个药品,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生物制品除外)视同生产企业。

国家版“两票制”有重大调整?

有消息称,11月29日,某医改核心单位领导在解读两票制时,谈到两票制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部分省市突破国家政策边界,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比如,有些省份对偏远地区多开一票的口子,都突破到县一级了,多仓协同、跨区域配送等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医院配送权被垄断。也就是说,不遵循两票制的做法,或要被管了!

有业内人士称,国务院医改办正在组织撰写“两票制”的正式版,直面票的界定、控股、集团内部的商业公司、产品转移、验票等问题。届时,现有两票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得到进一步理清,并尽可能排除。

就两票制的影响来说,有专家公开表示,“两票制”的实施将使得“低开”营销模式被迫需要向“高开”模式转型。也就是说,企业组织和商业模式都需要跟上转型。

对药企而言,尽管两票制短期内或对业务有一定影响,但从整体利润来说,之后会逐步转为更高毛利的纯销业务,随着全国叠加效应的逐步加速,纯销业务增速或许也会加快。

对流通领域而言,流通企业内部调拨可不视为一票,无疑将燃起大型流通企业的并购热情。在目前看来,虽然流通流域的并购狂潮未达预期,不过中小流通企业在消亡已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