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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文内幕
时间:2023-07-07 11:13      来源:赛柏蓝 张自然博士      点击:0次       打印

药品批文是医药企业的核心资产。


2015年开始的临床价值导向和2018年开启的带量采购,令此前盛行的数十个批文打包估值和交易失去市场。


集采降幅趋缓、第四批国采开始中标企业数量增加到8家以上,叠加MAH制度下批文可以自由转让及各地对批文落地的鼓励,给很多老批文创造了机会,批文“数量”似乎又有市场了。


现从品类、省份、企业分布等三个方面,对批文背后的逻辑做一分析。


01 总数:中药品种数量最多


截至2022年底,全国药品批文数量最多的品类是化药,多达97,941个,比中药批文数多出了近4万个,多了67%。


但品种数量最多的并非化药,而是中药,中药共有9,708个品种,比化药品种数多出了近2,000个,多了23%。


中药平均每个品种有6个批文,而化药平均每个品种多达12.4个批文,裂变量比中药多出1倍还多。


在带量采购开始之前的招标规则多按剂型、规格、甚至包装等确定招标标的,如是独家的剂型、规格,就可能独家中标,其降价幅度远比多个同类品种竞价要温和得多。


所以,企业设法增加批文数量,以增加招标时获得“独家”(≤3家都有意义)中标的机会,多一个批文,就多一次参与招标博弈的机会。


一个通用名裂变成多个不同的剂型、规格,每个剂型、规格就有一个独立的批文,药品批文数量因此而暴增。中药除增加剂型、规格等外,还可通过加减方(增减药味)的方式来获得批文,通过加减方获得的批文已是一个独立的品种,因为“方”(“通用名”)已经变了。


加减方对化药并不适用,除增加剂型、规格外,化药还能通过改酸根、改碱基等方式增加批文,但通过改酸根和盐基获得的批文与改前的批文仍属于同一个通用名,尽管批文数量增加了,品种(一般不同的通用名才认为是不同的品种)数量并未增加。所以尽管化药的批文数量远多于中药,但化药的品种数量却还少于中药。


2018年开启的带量采购,确定中选标的数量时,是以药品的通用名为主,而不再以剂型、规格等为主。同时,药监部门也开始严格限制三改(改剂型、改规格、改酸根和盐基),所以,近年来,尽管批准的新药品种数量大幅增加,但批文并未成倍增多。(详见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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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省份:吉林最多


截至2021年底,药品批文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吉林。


批文数>10,000个的有2省,即吉林(13,113个)、广东(11,498个);


批文数>7,000个的有5省,即江苏(9,294个)、河南(8,688个)、河北(8,412个)、山东(8,110个)、四川(7,939个);


批文数>5,000个的有5省,即湖北(6,796个)、山西(6,125个)、黑龙江(5,719个)、浙江(5,625个)、辽宁(5,602个)。


批文数最少的省份是西藏。


批文数<500个的有4省,即西藏(310个)、宁夏(366个)、青海(584个)、新疆(589个)。


批文数<2,200个的有3省,即贵州(1,795个)、福建(2,037个)、天津(2,123个)。(详见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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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品批文数量贡献最多的是于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时开始的“地标(省级标准)升国标(国药准字)”。


据大品种联盟统计,仅“地标升国标”的中药批文就达4万多个,占了2021年药品批文总数的近三成。


其中,“地标升国标”的中药批文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吉林,多达5,000多个,占了全国“地标升国标”的中药批文总数的12%,大量的“地标升国标”将吉林推上了批文总数冠军的宝座。


“地标升国标”中药批文数>2,000个的有5省,即广东(3,520个)、河北(2,347个)、广西(2,222个)、河南(2,155个)、四川(2,033个)。


“地标升国标”中药批文数>1,600个的有5省,即湖北(1,869个)、黑龙江(1,851个)、山西(1,756个)、辽宁(1,736个)、江西(1,630个)。


“地标升国标”中药批文数最少的省份是海南。


“地标升国标”中药批文数<250个的有5省,即海南(90个)、宁夏(102个)、西藏(141个)、新疆(168个)、青海(240个)。


“地标升国标”中药批文数占本省2021年底批文总数比重最大的是广西和内蒙古,占比都超过了一半(53%)。其次是西藏和甘肃,占比都高达45%,江西和青海占比都是41%。(详见图二)


03 企业


有些化药企业也有中药批文,有些中药企业也有化药批文。


在2015年药监改革之前,中药尤其中药注射剂的“独家”特性在招标和终端推广中体现的优势,令西药企业神往而介入中药。2015年开始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后,不少中药企业又尝试转型西药。


截至2022年底,全国拥有化药批文的企业最多,有4,548家,拥有中药批文的企业有2,780家,拥有生物制品批文的企业有350家。(详见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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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医药企业的核心资产,药品批文的数量变化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医药行业的变迁。


在医药研发热潮的当下,药企已不再一味追求批文的量(数量),而是着力提高药品的质(临床价值)。


但为了争取集采机会或企业转型等的需要,部分优质老批文又成为部分企业甚至地方招商瞄准的对象。


本文数据主要来自知名医药数据研究机构药智咨询发布的《中国医药研发蓝皮书(2023)》,在此致谢!转载除注明本公众号外,还请标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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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作者 | 张自然

责任编辑 | 郑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