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药创新联盟合作共识(代章程)
为更好促进我省医药创新和产业发展,围绕药品研发、临床、注册、生产等全创新链需求,组建全方位高能级服务链,成立安徽省医药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一、联盟组成
联盟由安徽省医药制造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临床试验机构、第三方服务组织、专业技术机构、产业基金组织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创新合作组织。宗旨是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机制和模式,提升医药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推动安徽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联盟任务
(一)整合优质资源,推动省内医药制造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临床试验机构、第三方服务组织、专业技术机构、产业基金组织优势互补,促进区域内的项目、技术和人才的交流互动和设备资源共享。
(二)搭建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开展技术攻关、项目落地、样品试制、产品检测、临床试验、注册申报、技术审评及基金支持等全链条的业务协作或政策咨询服务。
(三)举办政策培训、学术会议和专业论坛等;各成员借助联盟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共享和项目路演与对接活动。
(四)探索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
三、组织架构、职责及规则
(一)组织架构。
各联盟单位确定一名代表担任干事,共同组成干事会。各干事每届任期5年。干事会设干事长一名,副干事长5-10人。干事长、副干事长联会为干事会日常工作执行机构。干事会不另设秘书处,由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代为承担,联盟发文由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代章。
(二)相关职责。
1.干事会职责:干事会是联盟的最高管理机构,审议和确定联盟重大事项。干事会每届任期5年,到期召开干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2.干事长联会职责:干事长联会为联盟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日常工作,对干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干事会决议;
(2)召集干事会成员,并向干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3)制订、修订联盟合作共识,提交干事会审定;
(4)制定联盟年度计划并执行;确定联盟活动承办单位;
(5)负责联盟换届,提名下届联盟干事长、副干事长人选;
(6)其他需联会作出决定的工作。
3.秘书处职责:
(1)具体执行干事会、干事长联会的各项决议;
(2)协调联盟成员单位的相关业务联络;
(3)协调、协商、委托干事单位召开年度会议或专题会议;
(4)审核批准成员加入或退出联盟;
(5)干事会及干事长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议事规则及日常运作。
1.干事会议事规则:干事会会议由干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干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指定一名副干事长代行其职权。有三分之一以上干事提议,应当召开干事会会议。干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干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干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干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干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干事会会议,签署干事会重要文件以及干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干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指定一名副干事长代行其职权。
2.干事长联会议事规则:干事长联会由干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正、副干事长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
四、重要事项约定
1.首届联盟干事长、副干事长人选由联盟指导单位与联盟成立筹备会议提名,首届联盟干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2.联盟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与医药创新相关的活动,活动由成员单位轮流组织。
3.联盟不收会费,年度开展活动所需费用由当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承担。
五、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共识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应通过相关各方友好协商解决或通过联盟秘书处调解解决。
六、生效
第一届联盟会议前接受《邀请加入安徽省医药创新联盟函》邀请,加入“安徽省医药创新联盟群”,视同认同本共识,即为加入安徽省医药创新联盟。第一届联盟会议后,需提交“安徽省医药创新联盟申请表”,获批后即为加入安徽省医药创新联盟。
安徽省医药创新联盟
2025年7月4日